一张假文凭难判女状元的“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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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9:44 都市快报 | |
武汉消息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连日来,有关武汉江夏区“两试女状元持假文凭”的事件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关注这件事情始末的人们各执一词,有人认为江夏区民政局应该惟才是用,不计较女青年梅景的文凭到底是真是假,更多的应该考虑她出色的才干。但是也有人持相反意见,认为一个人再有才干也应当以诚信为本,使用假文凭参加考试显然是一种欺诈。 作为此次事件的始作俑者———武汉市江夏区民政局,至今处于尴尬之中,不知道到底应不应该接受这位身份特殊的“两试女状元”。截至记者发稿,江夏区民政局还没有最后决定什么时候通知“两试”的前五名上岗,相关部门也没有透露录取人员名单中有没有梅景的名字。 女状元出具的是假文凭招聘单位难以决定是否录用 2003年1月中旬,武汉市江夏区民政局低保服务中心委托该区人事局人才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名工作人员,要求应聘者学历在大专以上。共有120多人报名参加了此次考试,一位名叫梅景的女青年在上百名考试者中脱颖而出,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均名列第一。可是这时,民政局此次负责考试的相关部门却意外地收到了一封揭发作假的举报信,信中称,“两试状元”梅景参加此次应试的专科文凭是假的。 经证实,梅景报名时出具的“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财会专科”毕业证书,确实是假文凭。但不久,梅景又提供了一份武汉市电大的本科毕业证书,经人事局调查核实,却是真的。电大提供了梅景当时升本科时的成绩,每一科成绩同样十分出色,录取成绩远远高出分数线。但出人意料的是,梅景当初报考武汉市电大本科时所出具的专科文凭,也是假的。按有关规定,这样取得的本科文凭国家不予承认。 “梅景事件”之后,武汉市江夏区民政局陷入极度为难之中:是否应该录取梅景?如果录取,民政局的声誉是否会因为假文凭而受影响? 成绩可以证明实力假文凭背后有很多无奈 记者几经辗转找到了当事人梅景,连日来一直不愿意面对媒体的梅景称自己有很多的无奈。“两试”均考出第一名的好成绩,给自己带来很多的欣喜,“总算成绩能够证明自己的实力”,但是当记者提出有关“假文凭”的问题时,梅景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这件事情我有很多的无奈,事情出了之后我也很尴尬”。 形式的假不是实质的假用人单位应该惟才是举 “梅景事件”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一大批人为女青年梅景出色的才学而感动,认为这样一个有真正才学的青年应该被录取,文凭不应该成为用人单位拒绝梅景的理由。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系的教师贾志国在学校长期负责招聘工作,他表示,梅景应该被录用。对一个人水平的认定,看文凭是必需的,但文凭不是惟一的标准。梅景的假文凭,只是形式上的假,不是实质上的假,“英雄莫问出处”,社会应形成不拘一格选人才的风气,“惟学历论”就是埋没人才。 “梅景的做法没有什么可以值得争议的,她是在给自己一个机会,虽然拿一个假文凭去参加考试,但是她却给自己创造了一个证明自己能力的机会。”长沙某大学的一位应届毕业生小宋同样支持梅景的做法,并赞同用人单位录取梅景。 诚信是人的立足之本能力再强也要诚实 “不论一个人的学识如何,诚实应该是第一位的。”就职于通州区某小学的刘老师表示,作为教育工作者,她们始终对学生强调诚信,女青年梅景用假文凭来参加考试,虽然成绩第一,但是能力再强也应当以诚实为前提。社会在强调诚信,作为社会的一分子,诚信当然应当摆在首位。 一个现实问题人才选拔方式尚不完善 就“梅景事件”,记者专程采访了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心理学系的教授林国章,林教授认为,“梅景事件”不仅仅是一个个案,它同时反映出我国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 “目前,我们国家人事选拔的主要形式还是通过公开的考试、应聘,但是这种方式目前还不够完善。”林国章教授表示,在这样的制度下,考核应聘者的标准大多通过文凭学历等条件,而实际能力的考核并不全面。这样的前提下,就造成了真正的人才不能够被录用,“梅景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件。 林教授表示,具体到“梅景事件”时,为确保这个制度的严肃性,增加用人问题上的透明度,就绝不能以“惜才”之心去破坏一项重大规则。也就是说不能因为梅景的个人成绩突出,而破坏了长期以来形成的规则。 倘若这次的“公示”没有起到应有的社会民主监督作用,则以后谁还相信“公示”?因此,这样的“格”最好别“破”。 首次人才工作会议确定新的人才标准 2003年12月19日,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 今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正式颁布。围绕用好人才,《决定》提出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