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弃婴将回归家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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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9:44 每日新报 | |
李海燕 新报讯【记者李海燕】从今年1月份开始,国家民政部最新制订出台的《家庭寄养管理行办法》正式施行了。今后,“家庭寄养”将成为孤儿、弃婴得到照料的一个重要方式,原来生活在儿童福利院里的孩子们,将会越来越多地走进家庭,融入社区,而福利院的职能也将进行相应地转型。 市儿童福利院作为本市惟一一所收养社会弃婴和无监护人的孤残儿童的福利机构,长期以来主要采取“集中供养”的模式,为这些弱势儿童群体提供福利项目、设施和服务。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儿童福利事业也在不断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孤残儿童的精神需求、心理需求以及人格发育等问题,开始受到越来越多地关注和重视。儿童本来应该生活在家庭中,孤儿、弃婴只是由于各种社会因素和客观原因,导致了他们与家庭的分离,而传统的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满足儿童成长的情感需求。据介绍,长期生活在福利机构中的儿童,往往会出现性格孤僻、心理封闭,缺乏自制力和上进心,社会适应能力差等方面的问题。经过探索证明,开展家庭寄养,可以使孤儿、弃婴对父母产生较好的亲切感,对家庭产生较强的归属感,由此会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地成长,使他们长大后更顺利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对此,民政部从今年开始把开展家庭寄养作为我国儿童福利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创新举措,本市将推广这一养育孤残儿童的方式,鼓励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家庭寄养孤残儿童。 今后,市儿童福利院将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服务内容从过去注重儿童基本生存权益向注重提高儿童的生活质量和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转变,职工队伍也从经验型、保姆型向专业型转变。儿童福利院今后除了对那些没有被收养和寄养的孤残儿童继续履行传统的供养职能外,还要相应地设置、新添6项功能,即1、对本市困境儿童及其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基本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服务的信息管理中心;2、困境儿童服务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培训中心;3、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的社区康复中心;4、新收入院和在院孤儿、弃婴的临时庇护养育中心;5、家庭寄养的管理、指导和服务中心;6、有特殊需求的残疾儿童家庭的技术和服务支持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