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12民工工资拖欠无法返乡法院立案追欠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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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10:56 桂龙新闻网 | |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拖欠民工工资案件进行宣判,判处某施工单位立即赔付唐金娥等12位民工的工资4万多元。 湖南民工唐金娥12人,1998年初来到桂林,一直在某施工单位的建设工地打工,可是从1998年到2004年1月15号,他们没有领到任何工资,几年来,他们因为车票都买不起,连续几年不能返乡过年,每逢新春佳节,他们只能暗暗地流泪。转眼间2004年春节又要来临,唐 叠彩区法院民庭的法官们看到民工的诉状,立刻激起了法官的正义感和责任感,虽然民工无法支付起诉费,但是叠彩区法院民庭立刻决定立案审理,他们多次冒雨调查被告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的原因,查清了拖欠民工工资的数量,其中拖欠唐金娥工资7749元,其他民工工资1000元到6000元不等。叠彩区法院民庭按照“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的三快原则,1月16号作出了判决。 记者在叠彩区法院民事审判庭看到,当12位民工从法官手中领回了自己的血汗钱时,无不流下了热泪,唐金娥泣不成声地说:终于可以回家过年了。(桂林电台韦玉文) 来源:广西电台网 责编:杨子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