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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备受关注“一元券官司”审结 中友百货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2日18:0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二日电本周一,备受关注的消费者张先生告北京中友百货公司购物返券不找零案,在北京市西城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一审法院以商场举办购物返券活动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且已经尽到对购物返券不找零的告知义务,驳回了原告张先生的诉讼请求,中友百货胜诉。至此,这一曾引起各界广泛议论的事件已在法律方面给出了一个合法解释及结论。

  二00三年十一月七日,张先生在中友百货购买了八百五十元人民币的商品,得到了八张面值各为五元的功能券。张先生用其中一张功能券,在中友八层的美食天地购买了一碗售价为四元的银耳汤,当张先生要求退还他剩余的一元功能券时,被售货员以功能券背面印有“本券不得兑换现金亦不设找零”为由拒绝。张先生认为中友百货违反《民法》中的公平交易原则,功能券不找零的规定是消法中规定的霸王条款,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他经济损失一元或等价功能券,判令被告修改相关的霸王条款。

  来自《北京青年报》的报道说,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从四点对目前颇有争议的购物返券活动和返券不找零现象作出了认定。其一,法院认为购物返券活动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二,消费者得知消息后自愿参加该项活动,视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所以双方都应该按返券规则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其三,返券商场在商场内及功能券背面提示了“不设找零”的内容,应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其四,消费者认为商场制定的返券规则违反了有关法律,属于霸王条款应加以修改,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

  其实,目前市场上各商家推行“返券”活动,是依据市场发展变化应运而生的一种促销手段。商家将之与传统的打折形式相结合,以不同的方式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以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它的生命力已经受了市场发展变化的考验。从热烈的市场反应来看,它应是受到广大消费者喜爱的一种形式。

  但是,正如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有关人士指出的,目前关于返券的法律尚是真空,无法可依导致了现在市场上各商家普遍采用的人工返券形式存在很多弊端。他呼吁有关部门尽早规范市场上的返券行为,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这位人士同时强调,本来商家的返券就是一种促销行为,那么如果商家把返券规则定得更具人性化肯定就会取得更好的促销效果。

  而作为对这种提议的回应,北京中友百货已经开始采取行动。有消息说,为改善现状,中友百货在半年的时间内,将投入上百万资金,推出IC卡返券系统——中友e卡,顾客可持卡在收银台一次完成交费、返券、用券、会员积分等所有程序,可大大方便顾客的购物过程。而且中友e卡的最大特点是,卡内所含赠券的最小使用单位为一元,突破了各商家返纸券造成的不能找零的弊端,同时也彻底解决消费者对“购物返券不找零”的疑义。

  “一元券官司”着实太小,但经过媒体的放大刺激了人们的眼球。当然,中友百货历经此役,能从自身做起,改善服务,以诚信对待消费者,又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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