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南昌公布十三条廉政规定 节日腐败要存入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3日15:00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1月23日电(记者张敏)节日期间,政府部门领导和个人不准吃请送礼,不准乱发纪念品,执行情况将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南昌市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节前公布了十三条廉政规定,严防“节日腐败”。

  “十三条”明确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准接受下属的吃请、钱物、旅游、娱乐;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部门赠送的“红包”;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到单位或企业报销应由
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不准乱发钱物;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进行娱乐消费;不准收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和客商、私营企业主的现金、购物券、手机充值卡;不准个人借用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交通、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南昌市有关部门将视情节和影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中层以上领导个人执行情况还将存入其廉政档案。为接受群众监督,南昌市还向社会公布了春节24小时受理举报的电话。(完)(来源:新华网)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节日腐败新闻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