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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部分退休人员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起付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4日08:35 天津日报

  张璐冯兆君

  门(急)诊门槛费,凡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的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起付标准由800元降为700元;年满70周岁退休人员起付标准由800元降为650元

  参保职工患I、II类门诊特殊病时,统一执行1300元新的起付标准。三级医院住院
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原来的1300元和二次及以上住院400元,分别调整为现在的1500元和450元

  本报讯(记者张璐通讯员冯兆君)从2004年1月1日起,对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部分退休人员降低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起付标准,俗称的门(急)诊门槛费,凡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的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起付标准由800元降为700元;年满70周岁退休人员的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起付标准由800元降为650元。对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费补助的退休人员,其门(急)诊医疗费补助起付标准同时做相应调整。今年除对于上述退休人员降低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起付标准外,还取消了参保职工患门诊特殊病原I类病1100元、II类病2200元的起付标准,今后参保职工患I、II类门诊特殊病时,统一执行1300元新的起付标准。本次还调整了三级医院住院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门槛费),原来的1300元和二次及以上住院400元,分别调整为现在的1500元和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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