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流浪乞讨是今年全国社会治安的工作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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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4日09:09 金羊网-新快报 | |||||||||
有关部门已将其纳入2004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据新华社电 针对收容遣送措施取消后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200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部门将积极探索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有效办法,维护城市治安秩序。这意味着,许多城市普遍存在的流浪乞讨现象有望逐步得到有效解决。2003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收容制度正式告别历史。
救助代替收容,使城市里流浪乞讨人员大量增多,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一些新问题。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3年下半年以来,一些大中城市繁华路段的流浪乞讨人员数量大增,强讨恶要现象突出,组织、利用未成年人进行乞讨和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明显增加,且绝大多数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意接受救助,其中有的是职业乞讨人员,有的是为发家致富,有的是好逸恶劳。一些流浪乞讨人员结成帮派、团伙,划地为界,争夺地盘,严重危害城市社会治安秩序。 有关部门日前在制定2004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时,已将流浪乞讨人员管理问题纳入其中;而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针对当前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安部门要做到既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又要依法严格管理,坚决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社会丑恶现象。相信从今年开始,许多城市市民反映突出的流浪乞讨现象将逐步得到有效解决。(晓健/编制) 相关专题:关注中国城市乞讨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