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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开车撞人 车主为钱揽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4日11:30 南方都市报

  朋友开车撞人 车主为钱揽责

  这名车主因包庇罪被判刑一年

  本报讯(记者周往年峰 通讯员王冬莲)花都区一司机为了得到2万元报酬,甘愿顶替撞死人的朋友以获取保险公司赔偿,最终自己因犯包庇罪被判刑一年。

  2003年7月21日晚上,陈某和龙某在一餐厅饮酒出来后,没有驾驶证的陈某仗着酒兴,他拿过龙某的小货车钥匙,启动停放在餐厅门口的小货车,小货车失控直直冲向门前正围坐餐台吃宵夜的一桌人。食客汤某、曹某被撞伤,其中汤某被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当晚便死亡。

  龙某此前向保险公司买了第三者保险,但按规定必须是车主的主要责任才可获取保险赔偿。为了得到赔偿,龙某提出,只要陈某答应给他2万元,就可由他本人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当即表示守口如瓶。交警部门认定这起事故为非道路交通事故,遂移送到花都区公安局刑警大队。两天后,龙某突然想到撞死人的严重性,于是交代了事情的真相。

  法院近日对两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处龙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人共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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