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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以上建筑要“保护” 杭州立法禁拆“老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5日07:18 新华网

  在杭州市开发房地产的开发商必须注意:在老城区如遇有50年以上的老房子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可以随便拆了,必须好好保护,否则将以违法论处。这是不久前通过的《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所严格规定的。

  改革开放以来,杭州城市化速度加快,道路建设和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已成为我国房地产增值最快的省会城市之一。但在此过程中,特别是在旧城改造中,一大批旧街区和老房子被毁
,历史文化名城的原貌及特色日渐消失,陷入了与周边城市“同质化”的怪圈。尽管近年来,杭州市在保护文物和西湖风景名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新湖滨和湖西景区改造中,注意保护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和恢复了燕南寄庐(盖叫天故居)、都宅云锦(都锦生故居)、于谦墓等36处历史文化遗存,使300年前西湖“一湖、二塔、三岛、三堤”的历史全景重现,还制定了政策,让各类专业市场逐步迁出市区,把各具特色的文化街区恢复起来。但仍有不少老房子在房地产开发中被毁,其中不乏明清时期的建筑。

  据调查,目前,杭州老城区内50年以上的老房子只留存有8000多间,主要集中在上城区的小营巷、龙翔桥的思鑫坊、邮电路以及孩儿巷一带,这些房子有些是清末民初的古建筑,有些是西洋风格的别墅群,都具有极强的保存价值。这些老房子目前已被列入保护规划,任何开发建设都不得拆除。(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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