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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8日01:1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日前,合肥市的李先生在该市胜利广场附近的一家酒店吃饭,结账时,老板给了他一张盖有该市另一家宾馆公章的定额发票。酒店如此做法究竟合不合法,李先生有些困惑。

  李先生说,该酒店先是推说发票已经用完了,后在他的坚持下,才给了他一张发票刮奖区已被人划开的发票。

  记者就此采访了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使用其他商家的发票,违反我国税法。如商家开具的发票刮奖区已被刮开,消费者可拒绝接受,并可向地税机关举报。

  (王振洪)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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