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北京客滞留三亚机场续:旅客尚未得到赔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8日08:49 北京青年报 | |
昨天,本报以《十六小时航班紧急调配》为题,报道了南方航空集团下属新疆航空公司CZ9012航班晚点5小时,100多名北京乘客与航空公司发生争执,致使100多名乘客滞留三亚机场16个小时的事情。昨天,100多名乘客的代表之一何女士致电本报称,目前他们仍然没有讨回说法。 何女士说,他们乘坐从广州空调的飞机返回北京时,新疆航空公司却没有任何人出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国家民航总局。值班人员李先生说,他们正在积极协调此事,肯定让乘客得到满意答复。李先生说,目前他们还没接到投诉信,估计很快就能收到,他们将根据投诉信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致电新疆航空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周书记。周书记说,乘客已经全部送往北京,问题也只能到此结束。周书记说,飞机晚点后,他们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但旅客不接受。再者,100多名乘客滞留16小时也给航空公司带来了很大损失。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教授余凌云。余教授说,根据《民用航空法》规定,如果出现航班不能按时起飞,承运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比如,因为运力调配或者飞机故障的原因航班误点,承运人应当一方面积极抢修故障机器;另一方面,要妥善安置滞留在机场的乘客。同时,应当向滞留的旅客说明理由。对于因航空公司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旅客损失,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