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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紧急通知:严防禽流感疫情随市场流通扩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9日05:40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月28日电(记者刘元)针对日前我国广西发生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湖北、湖南也发生禽流感疑似病例,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今天联合发出加强对禽鸟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严防禽流感疫情扩散的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质量技术监督、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对禽鸟屠宰加工及禽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防禽流感疫区的禽鸟及其产品进入加工、销售环节。在疫
情解除之前,农业部门划定的疫区范围之内的有关禽类及其产品的加工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已经生产的有关产品就地封存,不得投放市场。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加工、流通企业规范进货渠道,不得加工、存放、经营来自疫区的禽鸟及其产品;立即通知有关企业,暂停从广西、湖南、湖北3省(区)组织禽鸟及其产品出口;有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立即暂停签发来源于广西、湖南、湖北等省区的活鸡、鸡肉产品的出口许可证;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暂停接受广西、湖南、湖北3省(区)的出口禽鸟及其产品的报检;对尚未离境的上述地区出口禽鸟产品海关不予放行。

  各海关要凭检验检疫部门发放的进出口货物通关单验放禽鸟及其产品,在未宣布解除疫情之前,要加大对禽鸟类产品及可能夹藏、伪报禽鸟类产品的进出口货物及运输工具的查验力度,重点加大对禽鸟类产品走私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边民互市携带禽鸟类产品的管理。

  相关专题:禽流感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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