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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发烫成“秃头”厦门一女士获赔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9日09:45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本想做一头漂亮的头发,轻轻松松过个好年,不料却弄个“秃头”。昨日,记者从厦门工商部门了解到,烫发烫掉头发的王女士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已获赔5000元。

  大年初二,王女士戴着一顶帽子,急匆匆地赶到集美工商分局投诉,称其在岑东路一家美容美发店烫发,结果头发大部分脱落,要求该店赔偿其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原来,春节前,退休在家的王女士到集美岑东路一家美容美发店染、烫头发。王女士染、烫后,在烘干头发时感觉头皮不适,有一股烧焦的味道。回家后不久,王女士感觉头部奇痒,便用手抓,没想到头发掉了一地,所剩无几,这下王女士急了,马上到厦门市第一医院进行检查。经医生检查方知是头皮严重过敏,导致脱发,需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才能康复。

  王女士说,因头发这事,弄得整个春节焦头烂额,走亲访友的计划取消了不说,就连出门也得戴着帽子,给自己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精神上也造成莫大的伤害。

  集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调查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后指出,该美容美发店应负全部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王女士在烘干头发时感觉头皮不适,店主未及时进行处理,消除危害后果,致使王女士头皮受损,导致脱发。经工商部门初步调解,双方签订如下协议:店家先赔付5000元给王女士,而且必须负责王女士的头发、头皮的医疗费用,直至康复为止。

  (郑友贤/叶长川/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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