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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禽鸟禁止出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9日09:51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昨天晚些时候,国家质检总局和商务部、海关总署下发紧急通知,从即日起,三部局联手采取紧急措施,加强我国一些城市和地区的禽鸟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严防禽流感疫情扩散。

  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切实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贸易秩序,防止禽流感疫情扩散,三部局联手采取紧急措施严防禽流感疫情的扩散
。各地检验检疫、质量技术监督、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禽鸟屠宰加工及禽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防禽流感疫区的禽鸟及其产品进入加工、销售环节。在疫情解除之前,农业部门划定的疫区范围之内的有关禽类及其产品的加工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已经生产的有关产品就地封存,不得投放市场。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加工、流通企业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完善购销档案,不得加工、存放、经营来自疫区的禽鸟及其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要加强对屠宰场的管理,督促企业切实做好禽类产品的检疫检测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企业,暂停从广西、湖南、湖北3省(区)组织禽鸟及其产品出口;有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立即暂停签发来源于广西、湖南、湖北等省区的活鸡、鸡肉产品的出口许可证。各地商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制定肉类产品市场应急保障预案,完善地方储备制度,适时组织调控市场,维护市场稳定。1

  作者:徐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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