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消费提示)中药饮片包装不合格不准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9日10:2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中药饮片的包装加强监管,凡是包装不符合要求的饮片一律不准销售。

  中药饮片是指经过炮制、加工的中药材,可以直接用于煎制汤药。目前,尽管中成药品种很多,但饮片在临床上仍被广泛应用。鉴于饮片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去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将对中药饮片核发批准文号、明确包装规范、制订
企业生产标准,视同成药严格管理。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生产中药饮片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并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包装上必须印有或贴有标签,并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中药饮片在发运过程中也必须要有包装,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志。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