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维权也有时效限制讨加班费:限期60天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9日15:50 深圳晚报

  北京消息据北京晨报报道,春节加班应该给加班费,讨要加班费也有时效限制。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可要求仲裁。提出仲裁的时间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60日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争议的法定期限。在这一期限内不行使权利,不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保护,就是按程序诉到法院,法院认为当事人曾放弃了
权利,也不再保护。

  因此,如果加班费没有在当月发放,员工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就应当在当月发工资之日起60天内提出来。如果因为“不好开口”而不要加班费,等被辞退再要,法律就不再给予保护了。(赵中鹏)

  作者:赵中鹏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