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也有时效限制讨加班费:限期60天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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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9日15:50 深圳晚报 | |
北京消息据北京晨报报道,春节加班应该给加班费,讨要加班费也有时效限制。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可要求仲裁。提出仲裁的时间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60日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争议的法定期限。在这一期限内不行使权利,不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保护,就是按程序诉到法院,法院认为当事人曾放弃了 因此,如果加班费没有在当月发放,员工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就应当在当月发工资之日起60天内提出来。如果因为“不好开口”而不要加班费,等被辞退再要,法律就不再给予保护了。(赵中鹏) 作者:赵中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