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0万被征地农民领到基本生活保障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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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9日15:59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1月29日电(记者朱立毅)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统计表明,到2003年底,全省共筹集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0亿元,已有10万被征地农民领到了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从1999年到2003年底,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已超过200万人。以往,浙江对被征地农民一般采取一次性补偿的方式,不少被征地农民在用完了土地补偿金后,生活便得不到保障。 针对这一情况,浙江省于2003年上半年出台了《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就业、医疗、低保和培训等提出明确要求。 到去年底,浙江全省已有10个市、50多个县(市、区)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有30多万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其中有10万名达到条件的参保对象开始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 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所需的资金,浙江采取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其中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集体补助部分不低于40%,农民个人承担部分主要从征地安置补偿费中抵交;同时,按比例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风险准备金。到去年底,全省共筹集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约30亿元。(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