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灭门案”元凶今被北京中级法院判处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9日16:1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29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京城“灭门案”元凶张洪海死刑。 据法院介绍,2003年5月10日,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南正村发生一起特大入室杀人案,36岁的村民付玉合及妻儿一家4口被人残害在家中。警方现场勘验及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证明:付玉合一家系被他人用锐器刺击身体要害部位窒息而死,手段极其残忍且系熟人作案 在多方取证和排查之后,付玉合家的邻居张洪海被警方锁定为重大犯罪嫌疑人,而此时的张洪海却不知去向。这起特大恶性刑事案件引起社会关注,北京电视台对张洪海进行了电视通缉。电视播出后不久,便有知情人向公安机关举报,张洪海已经逃往其妻王建华的河北老家涿州市百尺竿村。警方于2003年5月31日将张洪海抓获归案。 今年29岁的张洪海,初中文化。在审讯过程中,张洪海对杀害付玉合一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供述,他与付玉合之间根本不存有不共戴天的仇恨,就因为二人对本村一块空闲地的耕种权发生争执,张洪海认为付玉合是在和自己作对,恼羞成怒的他失去了理智。2003年5月10日11时许,张洪海携带尖刀闯入付玉合家中,用刀刺死付玉合及付玉合的32岁妻子胡文香、13岁女儿付冬雪、5岁次女付鑫园。 案件宣判后,张洪海这样说:“我就毁在一时冲动,惟一想说的就是对不起自己的妈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