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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一周发生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14起 致死134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9日21:3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29日电(记者王雷鸣、杨维汉)记者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2004年春节期间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大幅度上升,1月21日至28日共8天时间里,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4起,造成134人死亡、164人受伤。

  据交管局介绍,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2003年春节期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8起,上升133%;死亡人数增加87人,上升185%。这些事故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
以上特大交通事故5起,比去年同期增加4起,上升400%;造成79人死亡,比去年同期增加死亡62人。

  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分析事故的特点时指出,14起事故中,全部为本省(区)内的短途出行,且出行目的多为探亲、访友和旅游。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公共交通本来就不够发达,节日期间乘坐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简易交通工具近距离外出的现象十分普遍,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交通事故中,肇事车型较为集中。其中拖拉机和农用车共5起,占35.7%;小客车4起、大中型客车4起,各占28.7%;大货车1起。除肇事的大型客车属于营运车辆外,其余均为自有车辆。

  超速导致的事故所占比例较高。共7起,占50%,违章超载3起,占21%,违章超车2起,占14%。节日期间全国公路交通流量急剧减少,一些主干公路的流量下降50%,货车流量甚至下降90%,而且道路上非机动车和行人也大为减少,对机动车的干扰很少,使机动车通行条件有较大好转,一些驾驶员忽视安全,盲目开快车、随意超车,超速违章较为普遍。

  肇事地区较为分散。除西北地区没有涉及外,其他主要地区均有特大事故发生,分布在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南、广东、四川、云南等地区。而且事故分布在不同的道路类型。其中县乡道路5起,占36%;省道5起,占36%;国道3起,占21%;高速公路1起,占7%。(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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