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2004年高考加分政策 考生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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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04:2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 】教育部近日公布了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加分投档分值不得累加,最高增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今年共有4类应届高中毕业考生享受加分提档政策,分别是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 此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北京青年报》供稿王丽文/文) 作者:《北京青年报》供稿王丽文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