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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柳莹争回了自己的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09:16 生活报

  本报讯17日,小柳莹的母亲孙成霞给报社打电话说,由于生活报的报道,她已经与小柳莹的姑姑就小柳莹父亲的遗产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小柳莹住在家里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新格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正斌说,《11岁小女孩,寒夜有家归不得》发表后,在社会上形成了很强的舆论压力,小柳莹的姑姑主动与律师联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

  小柳莹父亲的私产房由小柳莹所有,并由小柳莹的监护人孙成霞代管。小柳莹父亲生前的两套承租房由小柳莹的姑姑继续承租,小柳莹的姑姑拿出2.8万元钱作为补偿。因为小柳莹父亲的私产房已经租了出去,租期到今年的4月30日,小柳莹可以在父亲生前承租的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宿舍楼居住到5月3日。孙成霞说,小柳莹的姑姑已经把2.8万元补偿费送了过来。冯正斌律师说,对小柳莹父亲的丧葬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权,目前也达成初步协议,所有费用的领取和使用权全部归小柳莹。现在小柳莹剩下最后一个难题就是落户了。因为医院还没有查出小柳莹出生的原档案,需要春节以后才能办理查询手续。(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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