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部门:暂停疫区禽类及其产品进出口(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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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09:24 汉网-长江日报 | |||
商务部会同农业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质检总局1月28日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暂停从韩国、日本、越南、柬埔寨、泰国、老挝、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等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国家进口禽类及其产品,并暂停出口来源于广西、湖南、湖北三省区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 公告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暂停发放从上述国家进口肉鸡类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暂停发放来源于广西、湖南、湖北三省区疫区所在县的活鸡、鸡肉产品出口许可证。 广西隆安县发现禽流感后,桂林市采取果断措施加强了对禽流感的预防工作,目前,市民情绪稳定,农贸市场里的家禽交易正常。新华社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