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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能否“剪一刀”车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09:34 每日新报

  门莉娜

  近日,国家有关部门下发通知,对欧Ⅱ标准的轿车停止减征消费税,同时达到欧Ⅲ标准的轿车将减征30%的消费税。对此,汽车生产企业表示,此举将引导企业加快生产环保节能的汽车,但减税并不会在短期内导致汽车价格变动。

  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 1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的达到GBl8352-2001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Ⅱ号标准的小汽车,停止减征消费税,一律恢复按规定税率征税。同时规定,从2004年 7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达到相当于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减征 30%的消费税。

  据天津市国税局流转税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消费税征收的对象是生产企业和进口汽车企业,而不是汽车购买者。按照我国汽车消费政策,微型车税率为3%;普通轿车税率为5%;高级轿车税率为 8%;轻型越野车为 3%;高级越野车为 5%。

  据汽车工业协会的专家介绍,消费税并不是一辆车一辆车地征税,所以不能按最终销售价格征收,而是以一个时期的工厂销售额来计算。工厂销售额大致相当于出厂价,一辆15万元的轿车,出厂价在14万元左右,其消费税大约 7000元左右, 30%为 2100元。

  但这并不意味着汽车价格会相应降低这么多。神龙汽车公司商务部的工作人员认为,要想达到国家规定的低污染排放标准,企业要对生产设备、配置等方面进行改进。例如,目前达到欧洲Ⅲ号标准的普通轿车使用的尾气排放设备的价格就达到2000元左右。经过各种成本核算,消费税的减少对车价的总体影响并不是很大。

  新报记者门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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