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干部打伤他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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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09:35 每日新报 | |
王京涛 新报讯【记者王京涛】近日,本市静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7名村委会保卫科的工作人员公诉至法院。同时,本案被害人还委托律师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7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6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陈某以怕魏某在餐厅闹事为由,强行将魏某带至保卫科。被告人张某便指使陈某、张某等6人对魏某进行殴打。经鉴定,魏某伤为重伤。魏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告发。 公诉机关认为,7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重伤结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害人的代理人击水律师事务所王雪莉、郭栋两位律师认为,7被告人的行为给原告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此外,被告人村委会对此事件应负主要赔偿责任。因此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要求被告人赔偿60万元的经济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