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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八大措施应对禽流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10:2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月29日讯(记者蔡岩红)农业部畜牧兽医局昨日下发“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严防疫情扩散,主管全国动物防疫工作的农业部畜牧兽医局要求,从即日起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发生疫情的,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农业部。报告内容要严格执行《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绝不允许瞒报和谎报疫情。

  一旦发生疫情,各级畜牧兽医部门一是对疫情做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二是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三是组织疫点内禽类的扑杀:对病鸡和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的所有禽类要全部扑杀;对于带有高致病力病毒的禽类及同群禽要全部扑杀;监督指导禽类尸体和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四是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对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周围5公里范围内的所有禽类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强制免疫。五是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的饲养和经营,及其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监测、检疫和监督管理。六是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七是对封锁、扑杀病畜和同群畜、无害化处理病(死)禽和同群禽(包括污染物)、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评估,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八是建立疫情处理预备队,培训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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