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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未婚先育需缴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11:2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南昌1月29日专电将于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违规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作了具体规定,未婚先育者也被列为征收对象。其中,对未婚生育者,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需缴纳1.75倍于计征基数的社会抚养费。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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