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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超过审限先放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11:2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北京今日上午专电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北京市法院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北京市法院系统在预防产生新的超期羁押上将采取新举措,今后该市各级法院对于那些超过审限的刑事案件可以先放人。

  为了防止旧的超期羁押案件清理完毕后再产生新的超期羁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有关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北京市法院系统提出今后将以制度化杜绝出
现新的超期羁押案件。北京市高院将利用法院网,以“催办通知”的方式,对审理天数达到法定审限2/3的案件,向承办法庭催办;以“审限警示”的方式,对审理天数已接近审限的案件,向有关部门审判庭发送“审限警示”。除此之外,为了杜绝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现象,北京市高级法院决定从今年起,如果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在确保不发生逃脱和不存在危害社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变更对被告人的强制措施,该放人的坚决放人。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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