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超过32周 乘机要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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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13:54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厦航有关人员说,由于飞机在高空中飞行,客舱内的氧气成分相对减少,气压降低,各航空公司对孕妇乘机都有一定的限制条件。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外,一般怀孕32周以下的孕妇可以和其他旅客一样乘坐民航班机。但怀孕超过32周的孕妇乘机时,必须提供医生诊断证明,其内容应包括:旅客姓名、年龄、怀孕时期(如果超过36周以上的孕妇是短途旅行,还要注明预产期)、旅行的航程和日期、是否适宜乘机、在机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等。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应在旅客乘机前72小时内填写,并由医生签字和医院盖章方可有效 怀孕32周至36周的孕妇预订机票前,应先填写一式三份的“诊断证明书”和“特殊旅客(孕妇)乘机申请书”,交由民航工作人员审核,符合乘机条件的方能购票及办理订座手续。 (陈进容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