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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学校不是“钱袋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16:13 燕赵都市报

  作者:黄荣才

  湖南省在义务教育执法检查中发现,个别地方向学校乱收费的项目竟达33项之多。有的学校反映,近年有物价、工商、税务和减负办等二三十个党政部门到学校检查,或多或少向学校收费或罚款。(《人民日报》1月29日)

  学校本应是由财政拨款扶持发展的,现在却成了财政收费的去处。某些党政部门或单位也纷纷伸手,或罚款或收费,都想分得一杯羹。这种把学校当成一块肥肉或者自家钱袋子的现象之所以发生,除了某些学校在管理上的不规范导致“投鼠忌器”之外,更多的原因是学校相对于某些党政部门来说是“弱势部门”,对那些“上级”存在某种“不得不服”的畏权心理,深知那些部门都是惹不起也躲不起的主儿,如果不俯首服从,换来的可能是更为严重的后果或者处罚。

  对学校的收费和罚款已经不是小问题了,仅道县白马渡教学片的中小学校,在2000年1月至2003年9月,就被县里十多个职能部门收缴罚没金达17万余元。更为荒唐的是,财政部门到学校收取少则几十万元,多则数百万元的财政调节费———不知学校在教书育人之外,何时增加了财政调节的功能?

  受利益驱动,“以强欺弱”向学校收费、罚款,不仅会影响正常的教学和教育发展,还可能成为学校乱收费的诱因。毕竟,学校不是企业,为了交纳被收取的费用或罚款,只能“羊毛出在羊身上”,把负担转嫁给学生。而某些部门因为能够得到好处,自然不免对学校乱收费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干脆等着学校乱收费,再来“合情合理”地查处、罚款。

  某些部门向学校收费不仅是不应该,根本就必须杜绝。即使罚款,也要规范,不能以罚代管,甚至为罚而管。只有先斩断伸向学校的“黑手”,才能以凛然正气去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杜绝学校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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