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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学校不退赞助费惹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16:39 北京晚报

  校长吕丽萍称此事很正常

  本报讯梦想当个明星的22岁河南小伙子高戈以其求学的北京群星表演艺术学校承诺与现状不符为由,将母校告到了石景山法院。昨天下午,一手创办了该校并担任校长的著名演员吕丽萍在跑步健身途中告诉记者:“我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很正常,我并不为这件事烦心。”而在此前,有媒体报道说吕丽萍为此事很是烦恼。

  1995年,吕丽萍在北京创办了以培养影、视、剧表演人才为己任的民办艺术学校群星学校。高戈在1999年怀揣梦想走进了群星学校。据高戈的母亲王桂花介绍,出于对吕丽萍个人的信任和对孩子前途的企盼,她于1999年8月31日到北京为儿子报了名,她向学校交了学费1万元,并一次性交纳了3万元的赞助费。当时学校承诺全封闭式管理,有专门的练功房、食堂、澡堂,但是,入学以后这些承诺都未兑现。此外,学生住在校外男女混住宿舍楼,条件比较差,有时候还没老师上课,学校曾经承诺除生活费、往返路费外其余费用一概不收,但又多收取了许多费用。看到群星学校与理想中“明星的摇篮”有很多差距,高戈产生了退学的念头。从2000年9月起,高戈就没有去上学,向学校索要赞助费学校不同意返还。

  王桂花认为,群星学校在招生时承诺的条件没有兑现,构成了违约。2001年9月18日,她向石景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赞助费3万元。由于原告是王桂花,而学校收据上签的是高戈的名字,法院以原告主体不明为由驳回起诉。之后,市一中院以同样的理由判王桂花败诉。近日,高戈本人向石景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他与群星学校的入学合同,并判令群星学校返还赞助费3万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000元。

  目前,群星学校由吕丽萍的哥哥吕晓刚负责日常工作。吕晓刚告诉记者,高戈2000年9月离开了学校以后,一直没有上学,也没有和学校说明。鉴于他的情况等同于自动退学,学校不能同意他的退费要求。同时,吕晓刚说群星学校有完备的练功房等硬件设施,没有这些,学校根本不可能办起来。

  北京中允律师事务所饶峙律师认为,如果学校收取赞助费是学生入学的必要条件,违反了学生的自愿原则,就可以视为合同无效,学校应该退还赞助费。但是,如果收取赞助费并非必要条件,而是学生自愿的,就是赠予关系,不能退还。(孙莹)

  如此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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