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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节后一个月不招工 个别需求企业须节前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17:19 深圳晚报

  节后一个月不招新民工

  个别有需要企业须节前申报节后招收

  本报记者 陈娜 通讯员 李晓冉 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局获悉,今年我市将继续执行节后一个月内不准招收新民工的规定。为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我市各级劳动部门将会同
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在近期开展一次以企业私自招工和非法职介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大检查。

  今年是我市实施“净畅宁工程”后的第一个春节。随着节后来深务工的劳务工数量逐渐攀升,市劳动部门将根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的规定,采取若干措施切实维护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和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节后我市企业用工的特点,为减轻铁路运输压力,我市今年将继续执行节后一个月内不准招收新民工的规定。个别企业因为生产特殊需要,要在节后一个月内招收新民工的,应当在节前报劳动部门备案,在节后有组织地招收。

  同时,市劳动局将跟踪节后民工入深返岗动态,包括数量、时间、新老民工的岗位置换和民工入深的新情况;开展岗位余缺调研,摸清节后企业用工意向;协同交通部门做好运输工作,使民工能够安全地返回工作岗位。

  在暂不接纳新民工的同时,我市各级劳动部门将在近期会同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一次大范围的,以招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查处企业私自招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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