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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不得自行补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1日02:44 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月30日讯(记者 徐静)今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教育部下发到省招办的规定,今年对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对省属少数开学后新生报到率较低的高职技术学校及专科层次的民办高校,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
,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

  另外,根据教育部《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高校调整计划或预留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或预留计划巧立名目向考生收费。省级招办根据学校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投档。省级招办不得为争取调整计划数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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