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严格依法防治禽流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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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1日08:50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 农业部总畜牧师贾幼陵30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指出,我国广西隆安县一个体养鸭场发生禽流感疫情后,各级政府和农业、卫生等部门严格依法防治禽流感,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性的防治措施。他认为,我国将完全依法防治禽流感疫情。 1月23日,广西隆安县丁当镇一个体养鸭场发生禽只死亡,经当地兽医部门初步诊断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当地政府立即按规定将病料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进行病原分离和鉴定,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疫区进行了封锁,扑杀了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所有1.4万只家禽,对5公里范围内的家禽进行了强制免疫。 贾幼陵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一类动物疫病,是指对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疫病。禽流行性感冒简称禽流感,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养禽业的危害极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我国均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后,农业部于2001年又下发了《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于2002年下发了《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从今年1月19日起,要求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每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1月27日,广西发生疫情及湖北、湖南发生疑似疫情后,农业部立即依法启动应急预案,并派人到现场指导扑疫工作。3省区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扑杀了疫点和疫区内的所有家禽,并立即开展对疫区外5公里范围内家禽的紧急免疫工作,同时开展受威胁区的紧急监测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