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管理自动售货机之便侵占财物8000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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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1日09:04 每日新报 | |
张北周莉颖邢泉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邢泉】被告人利用给自动售货机上货、取款的职务之便,将29台自动售货机内的价值8000余元的财物据为己有。日前,河西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杨某拘役三个月。 被告人杨某系天津市某贸易公司营业员,负责管理本单位设置在卫津南路、气象台路、宾水道等处的自动售货机的上货、取款等工作。事发当日,被告人杨某利用自己掌管售货机钥匙的条件,打开29台售货机,将售货机内的现金8753元及红梅、红山茶香烟共18盒盗走据为己有。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杨某查获归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目无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之便利,侵吞本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875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故判处杨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