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建立反家庭暴力妇女“避难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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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1日10:50 黑龙江日报 | |
牡丹江建立反家庭暴力妇女“避难所” 依托牡丹江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的硬件设施,牡丹江市妇联于近日正式挂牌成立“反家庭暴力妇女救助中心”,这是黑龙江省成立的首家妇女“避难所”。 据牡丹江市妇联主席孙赛男介绍,该救助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救助和保护当地遭受家庭 该救助中心的管理办法中规定,进入救助站的妇女可以携带未成年子女,入住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在牡丹江务工、有合法有效证件的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外地妇女也在救助范围内。 (新华社哈尔滨1月30日电) (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