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姜大明出任山东省济南市委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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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1日17:5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31日电据官方媒体消息,中共中央近日批准,姜大明任中共山东省济南市委书记,免去孙淑义的山东省委副书记、常委和济南市委书记职务。 1月31日下午,济南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了中央和山东省委关于济南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孙淑义在今年1月初召开的山东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补选为山东省政协主席。 姜大明简介: 男,1953年3月生,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毕业。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入党。先后担任团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部长、书记处书记。1998年7月起先后担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副书记。在中共十六大上,当选为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据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