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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占有我吗?那就上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1日01:53 时代商报

  福州马路一广告语惹非议

  福州福马路上的一广告“创意”引来了市民的非议。1月30日下午,记者来到五里亭立交桥附近,在福马路上果然看到,两面宽3.5米、长7.5米的广告牌高高地立在马路两边,广告箱的黑色背景上用白颜色印着几个字:“想占有我吗?!那就上吧……热线电话3327×××”角落上还有几个小字:“××文化传播”。市民:以为是发廊打广告

  在路边开店的徐先生告诉记者,刚看到这面广告牌时,他还真弄不懂是什么意思,以为是附近发廊打的有挑逗性的广告,后来才弄明白原来是个公司在招租广告牌。广告公司:其实是招租广告牌

  随后,记者照着广告牌上的热线电话,与该公司取得联系。据该公司的一名陈姓负责人介绍,福马路上的两个广告牌年前就已经立在那里了。用这样的一句广告词,本意是想体现广告的创意。他表示,鉴于目前的状况,他们准备近期对广告牌做出修改。工商部门:不算违反广告法

  福州市工商局商广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广告本身按照不同的角度和人群,都会有不同的理解。像此类户外招租灯箱广告牌,工商部门采取的是事后监督的管理办法,如果只是用一句广告词和联系电话做一个广告牌,没有配置带有彩色的、挑逗性的人体图像为背景,该广告方式不算违反相关广告法规。据《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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