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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被判11年不服上诉 辽宁“贞操锁”案重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1日07:38 新华网

  辽宁男子李辉害怕女友对自己不忠,就残忍地用铜锁将女友的下体锁了起来。然而经过一年多的审理,这起罕见的案件仍然没有最终结果。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案件发回重审。1月30日,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一审时判决李辉犯强奸罪、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
年。不服判决的李辉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做出了发回重审的裁定。

  据悉,此次法院在重审后将择日宣判。

  案情回放

  1994年,已经离婚的小梅和小学同学李辉开始了同居生活,因为李辉尚未离婚,两人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2003年2月8日,为了“保证”小梅的贞洁,李辉使用毛衣针和刀片将小梅的下体缝合。同年2月11日,李辉将缝合处剪开,并强行与小梅发生关系,后用铜锁将其下体锁住。同年2月13日,在工友的陪同下,小梅向警方报案。:(来源:沈阳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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