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黑老大被起诉 其手下包括多名公安干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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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1日07:42 江南都市报 | |
辽宁消息1月30日记者在铁岭市检察院获悉,盘锦市一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团伙被铁岭市检察机关起诉,在长达52页的起诉书中,检察机关认定这一团伙犯有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买卖毒品罪、强迫交易罪等多项罪名。被起诉的34人中,包括团伙骨干分子:原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所长刘军及该组织头目刘晓军的哥哥:原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晓明。 拥有资产近四千万检察机关查明,这个团伙在2002年已经发展成了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1993年至2002年,犯罪嫌疑人刘晓军通过走私、盗窃、赌博、强迫交易等手段,聚敛了大量钱财,现拥有资产总价值达38744137元。为使自己的“组织”生存发展,刘晓军使用多种手段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从而得到庇护,几年间该组织迅速发展,先后实施了故意杀人、走私、贩毒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地破坏了盘锦地区的经济、社会秩序。 屡次制造枪击案刘晓军自组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以来,为了作案的方便和有更大的威慑力,长期以来他们非法持有枪支和弹药。 1998年6月,刘晓军的妻弟被人枪杀后,刘晓军便和其他几个犯罪嫌疑人开始了“漫无边际”的残暴杀人行为。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