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松案件又长“一程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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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1日09:39 法制日报 | |
本报记者 薛子进 一个极为简单的“欠债还钱”的民事案件竟在河北省邯郸市的法院里审理了整整7年至今还未结案,本报曾于2003年10月15日以《马拉松案件何时了?》为题对这一马拉松式案件予以报道,现在此案又有了新的情况。 2004年1月29日,本案受害方的委托代理人———重庆市垫江县周嘉镇干部向运智通过电话告诉记者,他春节前刚刚收到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认定再审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且违反程序”,此案又发回重审了。 7年前,邯郸市肥乡县的一个公司欠垫江县周嘉镇办工厂21万多元的货款,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缘故,邯郸市和肥乡县两级法院先后审了十几次,作出了14个法律文书;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三届人大数十位全国人大代表跟踪监督了6年;全国人大监督、最高人民法院督办,此案却又一次被发回重审。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谢莉在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写信反映时忧虑地写道:“现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发回复兴区法院重审,又增加了一个裁定(第十五个)。此案可以说是流血流泪的诉讼,为了讨回公道付出的成本太沉重。” 向运智在电话中无奈地告诉记者,这个马拉松案件又长了“一程路”,这么简单的案情法院审了7年竟还是“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且违反程序”,真不知何年何日能结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