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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进渔港讲法规当新年贺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1日15: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雷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节前向群众解惑释疑宣传法律活动持续1个月

  本报雷州讯 特约通讯员 陈凌飞、林威报道:“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养虾养鱼或搞其它生产,都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近日,雷州市20多名渔政工作人员在乌石港的鱼货码头耐心地向渔民群众讲解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

  据了解,到渔村港区宣讲海洋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活动,是雷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特意给群众献送的新年贺礼。

  改革开放后,雷州市历届党委、政府根据当地优越的海洋资源,发动群众发展海水珍珠、对虾、网箱鱼养殖。目前全市开发利用海滩涂达18万亩,去年全市海洋渔业经济产值达11亿元。然而,由于该市缺乏有效的规范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不深入,群众依法用海观念淡薄,导致侵占海域,过度无序开发海滩涂等破坏海洋资源的现象频频出现,海域管理工作十分滞后,从而也引发出许多农村纠纷。

  新年伊始,雷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渔政渔检人员进驻沿海村庄渔港,宣传海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发放法律资料3万多份,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东里镇虾农李妃三听了宣传队的法律宣讲后,他感叹地说,在这之前,总认为开发村前的海滩涂养虾不需要任何部门批准,以为自己是耕作“祖公海”,现在明白了使用海域必须要持证。

  宣传活动仅开展9天,就有90多户养殖户到该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办理海域使用证。该局领导表示,为使更多群众熟知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这项法律宣传活动持续1个月。(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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