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纠纷首次一裁终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1日19:1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记者今天了解到,由于未按合同约定给业主赵小姐办理产权证,北京京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返还购房款268万余元,同时支付利息。据了解,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后进行仲裁,因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一裁终局,赵小姐只需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即可。 据赵小姐介绍,她2000年4月购买了京奥公司开发的华澳中心二期房屋一套,当时暂测 北京市仲裁委查明,在赵小姐按时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后,京奥公司于2000年6月30日交付了房屋,但一直没有提交测绘部门的实测面积数据。直到2002年5月13日,该公司才以挂号信的方式向赵小姐发出了《补交面积差价函》,要求赵补交差价2.5万余元,但是却看不到房屋勘察测绘所的测绘数据。北京市仲裁委最后认定,京奥房地产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交实测面积的行为构成违约,赵小姐不支付差价的行为应该获得法律支持。 14年前被解除公职今朝将单位告上法庭 惨遭毒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