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昨起实施14部法律法规 涉及财政金融等方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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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07:4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二月一日电今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等十四部涉及财政金融、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及公众生活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 《银监法》大量吸收和借鉴了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先进理念和其他国家或地区银行业的法律制度,既明确了监管机构职责,强化了监管手段和措施,也对监管权力的运作进行了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二00三年修改)》对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进行了调整,新《商业银行法》将个别与入世承诺不相适应的规则做了修改。 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旨在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要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要在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规定,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金融机构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中,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都将被划进“紫线”受到严格保护;在紫线范围内的新建或者改建行为,需进行规划审查、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公示;在紫线范围内禁止违反保护规划的拆除、开发、改建及修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等。 三部重要的行政法规规章中,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中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加大了对隐患严重、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确保建筑工人安全与健康的合法权益。海关总署《海关关于当事人查阅行政处罚案件材料的暂行规定》指出,海关送达《海关行政处罚告知单》至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对告知事项有异议,可以向海关申请查阅案件材料。 此外,《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以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部分产品分类界定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也于二月一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