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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维权受阻劳动仲裁三大障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08:3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陆金宝)仲裁收费过高,申请时效太短,机制不够健全,正在成为制约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三大障碍。日前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王再勤等政协委员直言当地劳动仲裁存在不少问题,直接影响了仲裁的公平和公正,呼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加以纠正改进。

  据调查,收费过高已经成为新疆劳动仲裁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劳动仲裁涉及范围很
广,服务对象多为弱势群体,难以承受超出自身能力的费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仅为50元。然而,实际收费却动辄远远高于这一标准,乌鲁木齐市更是高达400元。由于劳动仲裁收费过高,直接增加了劳动维权的成本,使许多劳动者望而却步。

  与此同时,申请时效太短也给劳动者维权带来许多不便。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60日,起始日期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但是,新疆一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却按侵权行为终结之日计算,常常以超出仲裁时效为由拒绝受理劳动者的仲裁请求。

  此外,新疆的劳动争议仲裁还存在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然而,新疆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几乎全由劳动行政部门人员担任,有悖于“三方机制”。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设在各级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受到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影响,执法不公现象时有发生。

  王再勤等委员建议,应该由相关部门共同对新疆劳动仲裁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提出改进建议,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机制。委员们认为,要迅速落实“三方机制”,让各级工会积极主动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目前的申请仲裁费标准和时效作出更合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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