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迁新政:南京市出台配套措施支持新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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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09:16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2月1日电(记者周放)南京市在正式颁布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同时,还配套出台了管理层面的《拆迁评估管理规定》,技术层面的《拆迁评估技术规范》以及基础层面的《拆迁区位划分体系》,这些配套措施形成房屋拆迁补偿政策的支撑体系。 制定《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规定》,目标是规范市场评估行为。评估规定明确了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建立了拆迁评估委员会和拆迁评估专家 编制《拆迁评估技术规范》,明确市场化的拆迁补偿价值评估模式,统一评估标准。市场化拆迁评估模式的主要内容是:将被拆迁房屋分为住宅与非住宅两大类,对住宅房屋评估主要采取市场比较法;对非住宅首选市场比较法,结合成本法与收益法,按照性质和用途分类评估。评估程序首先是确立评估基准,在拆迁项目范围内或项目所在的拆迁区位分区范围内选择标准样本房屋作为评估基准。其次是测算基准价格,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的方式,评估出标准样板房屋的基准价格。三是确定评估价格。各被拆迁房屋分别与标准样本房屋进行比较,对基准价格进行修正后,得出各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市场化拆迁评估模式实现了评估标准、程序和测算方法的统一。 实行《区位划分体系》,确定指导价格也是南京市拆迁新政的重要支撑。区位划分体系的制定是依据二手房住宅房屋的市场价格,对主城区分区分等,以制定“符合实际、适应市场、分布合理、梯度清楚、操作方便”的拆迁补偿指导价格标准和水平。南京市将8个城区划分为27个分区,共计6个区位等级。县区自行制定拆迁补偿标准。(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