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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企业要留足职工安置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09:17 大连日报

  本报讯(记者韩庆丽)记者昨天从市体改办获悉,为了推动我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保证产改中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规范运作,我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大连市企业产改中土地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改制企业首先要按规定量化资产,把职工安置费用留足。如果经资产评估后,净资产不足安置职工费用的,可先用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抵补,如有余额再抵补企业的负资产。

  《意见》还规范了对市内四区的区属国有企业、中省直企业的下属企业、外省市属及下属企业在产改中的土地资产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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