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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决策 严限强拆:南京2.1起实施新拆迁管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1:36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2月2日电(记者周放)南京市从2月1日起实施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被称为2004版《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拆迁新政,是在房地产业迅猛发展、城市建设快马加鞭、旧城改造拆迁规模不断增大,由此引发城市房屋拆迁矛盾急剧上升的背景下出台的,因此有比较大的调整。

  最引人注目的调整是新政首次明确以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改变了以往由政府确定补偿标准的不合理政策。同时对拆迁住宅房屋实行最低单价和最低总额两条保障线政策,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拆迁住房保障。

  此次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新政还特别注重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面衔接。其中包括对大于房屋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按照市场评估计入补偿总价;新建住宅房屋竣工不满1年到5年被拆迁的,分别增加20%50%以上的补偿;对被拆迁居民改变房屋用途,且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和纳税等参照经营用房进行评估、补偿;首次明确拆迁评估机构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共同选择确定。

  南京市拆迁新政与以往政策一个显著的不同之处是增加拆迁裁决专章,规范拆迁行为,严格限制采取强制性拆迁措施。新的管理办法规定,确需强制拆迁的,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同时建立和完善拆迁公示、信访投诉接待、目标责任承诺、拆迁举报、拆迁稳定监管和责任追究6项制度,制定拆迁配套管理办法,加强对市场评估机构的规范和监督。

  南京市在正式颁布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同时,还配套出台了《拆迁评估管理规定》《拆迁评估技术规范》《拆迁区位划分体系》,这些配套措施形成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的支撑体系。

  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与以往的拆迁政策相比,这次新颁布的拆迁管理办法的决策过程是历时最长、程序最复杂、参与层面和人数最多的一次。

  据了解,这项拆迁新政进行了20多次修改,首次通过社会公示获取1558条市民意见,有三分之一被采纳,对未采纳意见的理由也作出了说明。

  据悉,南京市拆迁新政的实施将以拆迁项目通过行政许可的时间为依据,在新政实施以前获得行政许可的拆迁项目按照原政策执行。(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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