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两岸家庭”质问台湾当局政策有歧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5:32 深圳晚报

  据新华社台北2月1日电(记者赵新兵何自力)台湾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会长黄江南1日表示,目前台湾已有大陆配偶10多万人,但他们在取得居留权、求职以及有关权益保护方面均受到不公正和非人道待遇。他呼吁当局尽快取消针对大陆配偶的歧视政策。

  黄江南的夫人即为“大陆新娘”,他在1日下午举行的“两岸家庭、大陆配偶新春联谊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了与会人士的心声。黄江南说,大陆配偶来台后面临生活环境、
生活习惯等多方面的差异和压力,需要更多的关怀,但台湾当局的有关规定很不公平,大陆配偶赴台后4年才可居留,8年才可取得“身份证”,而台湾的外籍配偶一到台湾即可居留,4年便可以取得“身份证”。

  他说,台湾的有关规定在子女监护、夫妻财产等方面偏袒台湾配偶一方,大陆配偶被恶意遗弃、协迫离婚者,被当局刁难、拒绝其延期居留者和来台团聚、探望滞留大陆子女申请被拒绝者比比皆是,他们申诉无门,更无处寻求救济,因此产生许多家庭悲剧和社会问题。

  目前居住在台北县的方小姐来自安徽。她表示,台湾当局的规定对大陆配偶存在严重歧视,如大陆配偶在经过长期等待取得工作权后,每月却要从其工资中扣除18%的税收,以防止她们跑掉,而台湾一般民众的税只需一年缴纳一次。她说,当局还时常利用台湾出现的大陆私渡客、假结婚等现象使大陆配偶“污名化”。

  一位自重庆嫁到台湾的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台湾当局的不合理规定,她婚后不仅要经常奔波于两岸间,而且找不到工作。

  作者:记者赵新兵何自力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