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帮忙添乱子 搬家“花掉”2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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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5:51 新华网 | |
“金箍棒”从天而降,造成3根高压线短路、相关损失达24万余元,谁来为此“埋单”?日前,南汇区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朋友帮忙搬家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 此案历时年余,要追溯到2002年12月28日下午1时许。家住南汇区惠南镇听潮五村的顾、蔡夫妇欢欢喜喜打算乔迁新居。夫妇俩住的是旧式公房六楼,搬家那天特地请来不少朋友帮忙,沈某也是其中之一。当搬到最后一车东西时,沈某嫌4根4米长的窗帘杆下楼不便,就 断电关系众多居民的生活,供电部门先行垫付了包括抢修费用等在内的损失。但事后顾、蔡夫妇不愿赔偿,供电部门只好提起诉讼。 在庭审中,谁来为事故“埋单”成了关键问题。顾某与沈某这对昔日好友在法庭上互相推诿。顾某对沈表示,“是你抛的窗帘杆,不是我们授意的,当然应该你赔偿。”沈则反驳,“明明是你们叫我把窗帘杆扔下去的,而且事发当天,你们不是向公安机关表示要承担主要责任吗?” 法院审理认为,顾、蔡夫妇是搬家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无论是谁授意,事实为,沈某抛窗帘杆时,他们并未阻止,因此事故后果应由他们承担。据此,南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顾、蔡夫妇赔偿供电公司经济损失246830.80元。(闵振华宋宁华)(来源:新民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