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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小心“空置期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7:34 北京晚报

  本报讯随着流动人员大量进京,房屋租赁市场重新火爆,链家·宝业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有关专家提醒广大业主,在坐收其利的同时,应该注意房屋出租中潜在的风险。专业人士认为,尤其要注意“空置期风险”。

  目前,北京房屋出租市场上,有近50%的业主会委托经纪公司代为出租房屋,经纪公司按月、季或年向业主支付房屋租金,称为房屋出租代理业务。此种业务,经纪公司会与业
主商定一个空置期,空置期时间一般为十五天至一个多月不等,主要用于寻找租房者、做房屋的保洁等等。经纪公司会在空置期结束后才将租金交给业主。这种方式的问题在于,如果空置期结束后没有将此房租出去,不讲诚信的经纪公司会拒绝向业主支付房屋租金,或者会找理由跟房主重新商订合同,或者干脆撕毁合同,那么业主将白白损失空置期期间的租金。

  而据介绍,“链家·宝业”推出的年付“房屋出租全程代理”业务可在签约当日,由公司一次性向业主支付全年的房屋租金。这样一来,业主房屋还未租出,已有一年的房租在手,不用再担心空置期满中介公司因房屋未租出而耍赖拒付租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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